为广纳天下贤士,保障人才“引得进、留得住、用得好”,吉林省日前发布18条“人才新政”——《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》。
按照《意见》规定,对领军人才的引进将提供全方位免费帮办服务,引进人才使用编制时,随用、随批、随时落编,妥善安排其家属就业,子女可任意选择一所公办高中和民办学校就读,还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安家补贴。
根据《意见》,高校、科研院所引进人才,薪级工资可比照规定标准上浮,绩效工资增长比例可上提。对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大奖的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,给予奖励或匹配奖励;对科研纳税贡献突出的人才,按照缴税额度给予相应比例奖励。此外,各级政府可对引才单位给予相应奖励。
实施战略性产业人才、科研成果转化人才、高校毕业生等方面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计划,也是吉林省18条人才新政的重要内容。依据《意见》,吉林省对上述人才将从政策、资金、平台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最大支持。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平台,将给予连续滚动支持;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,实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。同时,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创办科技企业,盘活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资金,下放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调剂权。
据了解,为督导政策落地见效,全省各地区和各单位(部门)领导班子对《意见》的落实情况,将被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,并严格实行奖惩问效机制。